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通告
2018年 第34號
為加強2018年春節(jié)期間食品安全監(jiān)管,保障節(jié)日期間食品安全,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近期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春節(jié)期間食品專項抽檢工作。本次專項抽檢以我省轄內較大規(guī)模商場超市、大型餐飲單位、大型批發(fā)市場、旅游景區(qū)為重點區(qū)域,重點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食用鹽、食用農產品等17個食品品種。本次抽檢共計993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85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餅干48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7批次,不合格4批次;糧食加工品2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調味品10批次,肉制品85批次,乳制品35批次,飲料80批次,速凍食品30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43批次,糖果制品58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20批次,酒類47批次,糕點277批次,食鹽20批次,食用農產品2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餅干不合格2批次:1.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四會廣場店銷售的標示為廣東新盟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生產、規(guī)格為360克/袋的菓子町園道-芝麻味蘇打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4g/100g,比標準規(guī)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1.5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廣東華南商貿發(fā)展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來利洪餅業(yè)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3日生產、規(guī)格為540克/袋的香蔥蘇打餅干Scallion
Soda Biscuit,霉菌檢出值為90CFU/g,比標準規(guī)定(不超過50CFU/g)高出0.8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佛山市南海區(qū)匯萬家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東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21日生產、規(guī)格為118克/袋的黑加侖味李果,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100CFU/g、840CFU/g、2700CFU/g、1600CFU/g、1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廣東壹加壹商業(yè)連鎖有限公司鶴山商場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富新園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6日生產、規(guī)格為180克/瓶的甘草黃皮,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3400CFU/g、850CFU/g、1700CFU/g、13000CFU/g、250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1.昆山潤華商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東莞市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8日生產、規(guī)格為400克/袋的咸干花生,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10CFU/g、65CFU/g、<10CFU/g、1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昆山潤華商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廠2017年12月18日生產、規(guī)格為300克/袋的甜酒花生,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50CFU/g、880CFU/g、<10CFU/g、21CFU/g、3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君悅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生產、規(guī)格為160克/瓶的悠米南瓜籽仁,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110CFU/g、980CFU/g、<10CFU/g、12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肇慶市益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楊锝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3日生產、規(guī)格為253克/袋的奶鹽味花生,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310CFU/g、<10CFU/g、490CFU/g、<10CFU/g、60CFU/g,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yè)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yè)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guī)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fā)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附件2 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80207
附件3 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20180207
附件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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