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yè)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注冊號/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負責(zé)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根據(jù)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guān)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惠東市監(jiān)處字〔2018〕415號 |
范海如(惠東縣平山港菱商品行)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yù)包裝食品案 |
惠東縣平山港菱商品行 |
92441323MA4WLHRKX7 |
范海如 |
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yù)包裝食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1、沒收違法所得12元;2、沒收依法查扣的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yù)包裝食品;3、罰款5000元。 |
自動履行 |
惠東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1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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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東市監(jiān)藥字〔2018〕94號 |
惠東縣平山參芝林惠強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案 |
惠東縣平山參芝林惠強藥店 |
441323600746069 |
曹送明 |
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
《藥品流通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1、處以罰款1000.00元正 |
自動履行 |
惠東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18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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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惠東市監(jiān)藥字〔2018〕91號 |
惠東縣大嶺鎮(zhèn)參芝林新園藥店未按GSP要求經(jīng)營藥品、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和銷售劣藥案 |
惠東縣大嶺鎮(zhèn)參芝林新園藥店 |
441323600793395 |
曹送明 |
未按GSP要求經(jīng)營藥品、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和銷售劣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四條、《藥品流通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1、警告;2、沒收違法銷售的中藥飲片;3、沒收違法所得93.00元正;4、并處藥品貨值金額一倍罰款,即罰款335.00元正。 |
自動履行 |
惠東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18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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