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在職村(社區(qū))干部財政補貼、離任村(社區(qū))干部生活補貼的建議》(第20192054號)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村(社區(qū))干部待遇問題,努力提高村(社區(qū))干部的補助。村干部常年工作及生活都在基層一線,工作條件比較艱苦,工作任務也比較繁重,同時,也為我縣村(社區(qū))的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一、在職村(社區(qū))干部財政補貼
根據(jù)省、市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精神,將按省、市部署逐步提高村(社區(qū))“兩委”干部補貼標準。目前,我縣在職村(社區(qū))干部財政補貼已按廣東省財政廳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加大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經(jīng)費保障力度的通知》(粵財行〔2019〕102號)的規(guī)定列入縣財政年度預算。2018年為人均每月2500元、2019年為人均每月2700元、2020年為人均每月3000元。我縣已經(jīng)提前按2020年人均每月3000元的標準給予保障。加上綜治維穩(wěn)等獎勵,我縣各級財政發(fā)放給村(社區(qū))干部的補貼已超過省、市規(guī)定的標
準。
二、離任村(社區(qū))干部生活補貼
按照《中共惠州市委辦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惠州市建立穩(wěn)定規(guī)范的農(nóng)村基層組織工作經(jīng)費保障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委辦發(fā)〔2010〕18號)要求,逐步解決包括村干部在內(nèi)的農(nóng)村居民老有所養(yǎng)問題的基礎上,采取固定補助的方式,逐步建立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制度。從2010年起,任村干部20年(含20年)以上,正常離任的村干部人均每月生活補助200元;任村干部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正常離任的村干部人均每月生活補助100元。離任(村)社區(qū)干部補貼參照文件標準執(zhí)行,該項政策實施以來一定程度緩解了離任村(社區(qū))干部生活困難的問題。
下來,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逐步解決在任村(社區(qū))干部待遇偏低、離任村(社區(qū))干部生活補貼偏低的問題,充分調(diào)動發(fā)揮村(社區(qū))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讓他們更加安心基層工作。最后,感謝您對我縣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對我縣村(社區(qū))干部、離任村(社區(qū))干部待遇的關心以及提出的寶貴意見,希望今后繼續(xù)支持我們的工作。
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
2019年9月16日